不管是公马鹿还是公梅花鹿,都喜欢在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,或者是灌木丛和草甸子与树林子交界处等地方生活。
像是树木比较密集且茂盛的地方,一般情况下都看不到它们的踪跡。
之所以会这样,那是因为公鹿的鹿角长成后特別大,占用的空间正经不小,会非常影响它们在树林子里来回穿梭。
有的猎人会利用公鹿的这一特性,就將公鹿往密集的树林子里撵,等公鹿被树木卡住了,就可以很轻鬆的將公鹿给活捉了。
而这,也是正常活捉公鹿的最佳办法。
像是王安他们那样利用密集的捉脚夹鹿腿,然后將鹿群直接赶回家的行为,纯纯属於是特例和运气,需要天时、地利、人和等等各种条件全部凑齐,才有可能会实现。
毫不夸张的说,要是让王安四人再次复製一遍那样的操作,他们肯定是复製不出来了。
王安说完,王利举枪瞄了一下,然后嘆了一口气道:
“不行啊四哥,这得有3百多米了,子弹打出去肯定得有偏差,我没把握能打著呀。”
王安闻言再次伸出大拇指,闭上左眼就仔细目测起了距离,测量完毕,做到心中有谱,王安就將拴著两条狗的绳子递给了王利,然后白了王利一眼,不满的说道:
“完犊子玩意儿,啥你也干不了,来,你牵著狗子,你看我是咋打的,这一天天的,学著点昂。”
不得不承认,300多米的距离,哪怕是一头硕大的马鹿,看起来也不算大,但是绝对能分得清马鹿的脑袋和大腿等部位。
只是这个距离对於一个猎人来说,也的確是有点太过於考验枪法了,关键是这山里的山风也不小,非常影响远距离射击,所以枪法没练到位的人,哪怕是开枪也白扯,甚至一连开几枪也依旧是白扯。
当然,哪怕是神枪手也不敢保证自己能一枪命中,更何况王安和王利用的都是最普通的56式半自动步枪。
將拴狗绳递给王利后,王安將背在背上的麻袋放在地上,然后直接端枪上脸,调整了一下枪上的表尺,深吸了一口气,就毫不犹豫的就扣动了扳机。
瞄准这个东西,在王安看来是绝对不能瞄的太久的,因为时间一长,不但没了开枪的感觉,就连眼睛都花了。
隨著枪声的响起,只见300米外正在顶架的那两只公马鹿中偏大的那一只,顿时混身一僵,直接就被体型偏小的那一只给顶著向后退去。
只是好巧不巧的是,因为体型偏大的马鹿在浑身一僵的时候就已经死了,所以它的脑袋就向一侧耷拉了下去,而体型偏小的马鹿依然处於奋力进攻的状態中,所以这俩马鹿那硕大的犄角,就非常诡异的卡在了一起。
而枪声的响起,让那些还在看热闹的母马鹿,就全都来了个原地加速,扭头就蹽了出去,那才快呢,蹭蹭的。
同样的,活下来的这只公马鹿听到枪声后也立刻受惊,也顾不得跟对方顶架了,抬起蹄子就也想逃跑。
奈何它的犄角还跟那只死马鹿的犄角卡在一起呢,所以它这一跑不但没跑了,反倒被脑袋上的死马鹿拖累,直接就来了个脑瓜子朝下原地倒栽葱。
紧接著,整个马鹿的身体也来了个180度大反转,待马鹿的身体落地时,正是四脚朝天背部朝下的姿势落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