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9章 天凤神通,后悔
此次出关。
李平稍微检查了下三兽一人的修行情况。
土灵鼠和赤蛟数年前才分別进阶,现在分別处於三阶中期、二阶后期,离下一次进阶还需要一段时间苦修。
而荒火雀与蒙婉君上次进阶还是在大周,距离现在已然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,各自皆已临近瓶颈。
李平略微估算了下,判断荒火雀要不了十年就能晋升三阶后期。
蒙婉君慢一点,但也能在二十年內修行到筑基后期巔峰,尝试衝击结丹。
实际上,蒙婉君进阶筑基后期的时间,比荒火雀突破三阶中期的时间还要早。
不过蒙婉君只是二灵根资质,而荒火雀血脉却等同於人族中的天灵根修士,所以她的修行速度远远没法与荒火雀相比。
其实不止是蒙婉君,李平的修行速度同样比不过荒火雀。
之前他靠著卫以菱奉献的真凤丹元”加速修为,方才得以抢先一步,在荒火雀之前突破至结丹中期,保住了身为主人的尊严。
但现在,他或许还需要近百年苦修,才能进阶结丹后期,几乎註定修为会被自己的灵兽超过了。
想想还真是人比兽气死人。
“资质上的差距真是没话说,如果萧云芝没有耽搁的话,应该早就突破至结丹后期了吧。”李平又想到了拥有天灵根资质的萧云芝。
萧云芝不仅跟他一样,可以无视结丹期的小瓶颈,而且她的修行速度也远比他更快。
不过她现在修为究竟如何,李平还真不知道。
四十年前他刚返回西荒的时候,祁翰墨曾告诉他,萧云芝或许会在不久后携苍生印重返西荒。
不过后来程瑶坐化期间,祁翰墨前往七仙宗祭拜,他又告知李平:萧云芝托人將苍生印送了回来,至於她自己则因为某些原因,很长时间內都无法回来。
现如今,学宫內执掌苍生印这件儒道至宝的正是祁翰墨自己。
“说不定土灵鼠都能在我之前进阶三阶后期。”李平心中忍不住感慨。
不过他既然选择了修行《泽水养生诀》这门功法,享受到了无视小境界瓶颈,大境界瓶颈增加五成成功率的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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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速度慢点,似乎也不是什么要紧之事。
萧云芝虽拥有天灵根资质,但结婴的成功率还没有他高呢。
他应该知足了。
反正以他比同阶修士超出五成的寿元,是足以让他在寿尽前突破至下一大境界的。
一旦进阶元婴,即便他在《九劫真灵圣典》这门功法炼体上不进一步突破,也能拥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寿元。
再凭藉四阶炼丹师和四阶灵酿师技艺,为自己准备一些延寿类的丹药、灵液,估计活到两千岁不成问题。
若是《九劫真灵圣典》炼体突破至四阶,延寿效果大增,他至少能活到两千五百岁以上。
如此长寿,估计都能与传说中的化神修士比一比谁活的更长了。
总之,李平不爭一时,爭的是滔滔不绝。
想到四阶炼丹和四阶灵酿技艺,李平意识看向灵岛中栽种的三株凤凰琉璃草”,三株灵草皆生长至一尺左右高度。
且三株灵草上,都各有三枚红彤彤,表面有著凤凰虚影缠绕的灵果垂下。
见到此幕,李平眼中忍不住露出喜色。
按照他搜集到的资料,一株凤凰琉璃草会结出一到三枚的凰血果”,至少一枚,至多三枚。
而正如第一灵岛上的传承之树赋予了他一证永证”特质一样。
第二灵岛除了具有时间加速功效之外,还能给栽种其中的灵植提供最佳生长环境,让灵植以完美状態生长,绝不可能出现灵植半途而死,或者发育不良的情况。
一到三枚凰血果隨机?
不存在的,统统都给我长出三枚来!
万年凰血果,普通修士服用一枚,即可让身体脱胎换骨、力大无穷。
对於炼体修士而言,效果就更好了,乃是最顶阶的炼体圣物,不仅可以修为大进,省去大量锤炼身体的时间。
理论上,长期服用,日积月累下,甚至可以改换修士血统,让修士拥有一丝真灵天凤的空间神通。
当然,万年凰血果在人间极为罕见,能得到一枚服用改善体质就算是运气逆天了。
长期服用?
即便是化神修士都不可能做到,毕竟凤凰琉璃草一万年才成熟一次,且此草异常娇贵,若没有高阶灵植师照顾,很容易就养死了。
再加上一株灵草能生长出来的凰血果数量还是不固定的,想通过服用凰血果获得天凤空间神通,基本上只存在於理论当中。
“这三株凤凰琉璃草年份已然超过七千年,再有个十四、五年应该就能成熟了。”李平微笑点头。
他当初之所以选择培植凤凰琉璃草”,其中未必没有藉助多余凰血果炼体的想法。
不过当时他预想的,是在传承四阶灵酿技艺所需的三枚凰血果之外,能再多出两、三枚凰血果供自己炼体就满足了。
但第二灵岛给力,直接让他收穫到六枚凰血果。
“等到將曜极星辰木培育成熟了,我或许可以將凤凰琉璃草作为主要培植的灵植,万一真能获得一丝天凤的空间神通,那才是大赚特赚。”想到此处,李平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微笑。
天凤可是与真龙平级的顶级真灵,其所拥有的空间神通,就算只是一丝,威能恐怕都大得嚇人。
大周安州郡。
——
这是大周最西部的郡治,再往西走一点,就要步入隔绝西荒与大周的无边瀚海了。
漫天风沙瀰漫中,一列长长的马队从瀚海中缓缓走了出来,这支马队是出入瀚海经商的商旅。
当然,以凡人的脚力是不可能跨越瀚海前往西荒的。
不过瀚海虽然荒芜,但实际上其中也是有著为数眾多的绿洲的,马队所做的便是从大周贩货经由各个绿洲售卖,同时顺路收购各个绿洲的特產,带往大周,赚取差价。
马队中间的一辆马车中,皮肤黝黑粗糙的少女正为一面目俊逸青年擦拭著身体,过程中她小心避过了青年胸口那骇人的伤口。
做完这一切,她便跪坐在一旁,双手托著下巴低语道:“真不知道你遭遇了什么,竟然受了这么重的伤,要不是我们马队恰好经过,你就死定了————”
就在少女低语间,一只蒲扇般的大手掀开挡沙帘幕,紧跟著一位面目威严,穿著羊皮袄的络腮鬍大汉登上了马车,他目光审视般的扫过马车內,方才咧嘴笑著道:“小竹,这位公子可有什么反应?”
名叫小竹的少女摇摇头:“没有,要不是他还有些气息,我都以为他已经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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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样么————”听到俊逸青年没有醒来跡象,络腮鬍大汉眼中略有些失望。
他走南闯北,出入瀚海数次,早就锻炼出比苍鹰还要锐利的眼光。
从这青年的穿戴以及仪容上,他轻易便判断出来:此人非富即贵,很可能是哪个大家族的贵公子。
虽然不清楚这样的贵人为什么会莫名出现在瀚海之中,且一副气若游丝,生命垂危模样。
但作为商人,他深知奇货可居,一本万利”的道理,他若真救了此人,所能得到的报酬恐怕比他带队深入瀚海百次都要多。
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救人,並让自己的女儿一路精心照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