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给江湖上的社团上一课。
挖他的墙角。
断他的財路。
哪怕是一流社团的坐馆,他靚坤照杀不误。
面对威胁,素素脸上的复杂,渐渐的消失,真的到了只能活一个人的时候,一切情谊,都会变得一文不值。
廉价!
痴线才会选择外人,而不是自己。
“你確定不杀我。”
靚坤嘴角微微上扬,知道素素心动了,淡淡开口道:“事成之后,你可以带著一部分钱,远走高飞。
当然!
你也可以重新选一个靠山。”
“比如我。”
什么海誓山盟?
也抵不过现实的残酷。
死道友不死贫道。
才是世界的主流。
素素紧紧的握著大哥大,悬著的心,渐渐的落下,想到靚坤那帅气英俊的脸蛋,没由来感到一阵脸红。
靚坤在江湖中,还是有些诚信的。
对自己的女人也是非常的大方,只要不是做的太过分,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当然,头上能跑马。
青青大草原!
这样的事情,无论是哪一位大佬,都无法做到视而不见。
不送下去卖咸鸭蛋做什么?
至於第一条,带著钱离开?
她还真的没有想过,若是自己悄无声息的离开,对她来说,或许是一条出路,可自己的事情既然已经事发了。
那就是一条死路。
而投靠靚坤,虽然不是最优的选择,可切是最安全的一条路,若是发生一点关係,留在他的身边,当一个富家太太。
也是不错的选择。
若是再藉助自己专业的財务知识,替靚坤掌握公司,那她的地位只会更加的稳固。
思索片刻。
素素发现她自己似乎並没有排斥靚坤,与其等事情东窗事发,被连浩龙给扼杀,还不如跟著靚坤。
听说他对於手下人非常的不错。
对自己人,恐怕只会更好。
再加上她自己也有几千万的存款,找靚坤做自己的靠山,似乎也可以活得非常的滋润。
何乐而不为呢?
“连浩龙,这些都是你欠我的。”
素素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,脑海中浮现丽莎的身影,一个乖巧,没有任何心机的女子,凭她的直觉。
在她看来,更多的是一种偽装。
柔弱的外表。
与世无爭的聪慧。
只要孩子在手,一切都不需要她自己去爭,去抢!
连浩龙便会將所有的东西,都送到她的面前。
同样是女人,为何彼此之间的差距,会如此的大呢?
素素沉吟片刻。
声音充满了磁性,与温柔,笑著道:“告诉你一个消息:下个礼拜一,连浩龙在油麻地斯诺大酒店,为他的儿子,举办满月酒。”
“到时候有不少的人捧场!”
“你来不来?”
“去啊。”
靚坤脑海之中浮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,有什么能在满月酒当天,让连浩龙服软,更能震慑江湖大佬的事情呢?
他,雷美珍,廖志宗...
素素!
里外配合之下,一举將连浩龙打掉,至於连浩东,不过是一个烂赌鬼,想要动他,不过是动动手指的问题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