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前世背过很多诗,但那是背诵,不是创作。
他的文道修为是靠系统提升的,不是靠自己的才华。
即兴写诗,他能贏李白吗?
但他不能拒绝。
因为李白不是在刁难他,是在给他机会。
比即兴,是李白主动把诗仙的优势让出来。
李白写诗靠的是天赋和灵感,他写诗靠的是前世的记忆。
如果比旧作,他稳贏。
如果比即兴,他可能会输。
但李白给了他一个公平竞爭的机会。
“好。”
陆长生从腰间拔出凉武刀。
刀锋出鞘的瞬间,灰金色的混沌文气从刀身上涌出来,在他周身盘旋。
他没有急著写诗,而是闭上眼睛,感受体內的三道能量。
文气、真气、灵气,三股能量在凉武刀的刀锋上匯聚。
不是简单的叠加,是融合。
混沌能量作为桥樑,把三股力量拧成一股。
刀锋上的灰金色光芒越来越亮,刺得人睁不开眼。
陆长生睁开眼睛,挥刀。
不是砍杀,是书写。
刀锋在空中划过,灰金色的文气从刀尖倾泻而出,凝成一行字,
“金戈铁马踏冰河,一將功成万骨多。
莫道沙场秋色冷,血染霜刃自成歌。”
四句诗在空中凝固,每一个字都散发著灰金色的光芒。
光芒不是静止的,是在流动的。
字的笔画之间有文气在游走,像血液在血管里流淌。
诗成的那一刻,天地异象出现了。
联军大营上空,云层裂开一道口子。
不是被风吹开的,是被诗中的文气撕开的。
裂缝里透出灰金色的光,光柱从天而降,照在那四句诗上。
诗中的每一个字都开始震动,震动频率越来越快,
快到最后字跡变得模糊,化作四道灰金色的光柱,冲天而起。
光柱里,有战马在嘶鸣,有刀枪在碰撞,有士兵在吶喊。
那不是幻觉,是诗中的意境被文气具象化了。
陆长生这首诗,写的不是风景,不是情感,是战爭。
金戈铁马,万骨堆积,沙场秋色,血染霜刃。
四句话,把战爭的残酷、壮烈、悲凉、豪迈全部写尽了。
······
李白握著青莲剑的手在发抖。
不是害怕,是震撼。
他写了大半辈子诗,从没见过诗成之后能引动天地异象。
他的诗也能引动异象,但那是文气自然外放的结果,不是诗本身的威力。
陆长生的诗不一样,这首诗本身就蕴含了文气、真气、灵气三股力量。
它不只是一首诗,它还是一件兵器。
李白的文宫中,文晶开始震动。
他的文道修为是著书境,文宫里也有三十多颗文晶,每一颗都散发著淡金色的光芒。
此刻,这些文晶感应到了陆长生诗中的意境,开始共鸣。
不是被压制,是被吸引。
他的文晶在渴望,渴望写出这样的诗。
李白咬紧牙关,举起青莲剑。
他的文气从文宫中涌出,灌进剑身。
青莲剑的剑锋上亮起淡金色的光芒,光芒在空中凝成一行字,
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
他本想即兴发挥,但发现根本比不上陆长生的这首诗,
只能拿出他年轻时写的《侠客行》。
那时候他意气风发,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,可以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写完之后事了拂衣去,深藏功与名。
这首诗是李白的得意之作,代表了他年轻时的豪情壮志。
但此刻,这行字在空中刚凝成形,就开始摇晃。
不是文气不足,是意境不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