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光自他身后而来,將他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病容,衬得愈发憔悴,唯独那双眼睛,亮得像两颗被雨洗过的星辰。
“阁下,就是苏涣?”
他的声音很慢,带著常年咳嗽的沙哑,字字句句,都像是从肺腑里咳出来的。
躺椅上的苏涣,极其不情愿地坐起了半个身子,像是被人从美梦里薅了起来,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起床气。
他眯著眼打量了来人片刻,打了个长长的哈欠。
“如果江湖上那个抢了你表妹的倒霉蛋叫苏涣,那应该就是我了。”
他晃了晃手里的酒葫芦,语气懒散得像是没长骨头,“李探花有何指教?要打架我可奉陪不了,刚躺舒服。”
这番近乎无赖的光棍態度,让李寻欢准备了一路的质问,尽数堵在了喉咙里。
他沉默了片刻,才沉声问道:“你为何要带走诗音?”
苏涣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理所当然地答道:“因为我想学咫尺天涯啊。”
他顿了顿,似乎觉得这解释不够清楚,又补了一句:“有个声音告诉我,改变她的命运就行。我觉得,抢婚最直接,也最省事。”
最省事。
这三个字,轻飘飘的,落在李寻欢耳中,却不啻於平地惊雷,震得他脑海中一片轰鸣!
他一瞬间明白了。
什么叫最省事?
一刀斩断所有牵绊,一举击碎所有枷锁,用最酷烈、最直接的方式,让她与过去彻底割裂,这才是真正的省事!
而他自己呢?
退让,成全,自我感动,將她推给一个自己都未必信得过的人,然后躲在角落里饮酒,咳血,痛苦。
那样的迂迴曲折,那样的瞻前顾后,才是天底下最愚蠢、最麻烦的事!
李寻欢的呼吸,骤然急促。
他强压下翻涌的气血,又问:“你就不怕江湖唾骂,不怕龙啸云的报復?”
“怕啊。”苏涣灌了一口劣酒,辛辣的滋味让他皱了皱眉,“所以这不是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么。等他忘了,或者等我强到不怕他了,不就行了?”
他將身子重新懒懒地靠回躺椅,眯著眼,看著头顶那片被屋檐切割得並不完整的蓝天,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著。
“人活著,晒晒太阳,喝喝酒,多好。干嘛非要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,多麻烦。”
这番话,是苏涣发自肺腑的咸鱼理论。
可在李寻欢听来,每一个字,都仿佛蕴含著勘破世情的至理。
等他忘了,是顺其自然。
等我强了,是蓄势待发。
晒太阳,喝酒,是不滯於物,活在当下。
原来,这世上最高的智慧,不是去解决麻烦,而是学会与麻烦共存,甚至是无视麻烦。
李寻欢看著苏涣那副懒散得近乎颓废的姿態,那双半睁半闭、仿佛对世间万物都提不起兴趣的眸子。
这一刻,他眼中看到的,不再是一个抢走他表妹的狂徒。
而是一个早已超然物外,游戏红尘的圣人。
他李寻欢自詡看透人心,却半生为情所困,活成了一个笑话。
眼前这个年轻人,看似什么都不在乎,却用最简单的方式,办成了他想办而不敢办,想办而不能办的事。
高下立判。
李寻欢眼中的审视、怀疑、挣扎,在这一刻,尽数褪去,只剩下一种发自內心的敬佩,与仰望。
他后退一步,对著躺椅上那个还在抱怨酒太次的年轻人,深深地,长长地,作了一揖。
“受教了。”
说完,他转身便走。
没有再多问一句,没有再多看林诗音一眼。
背影萧索,却比来时,多了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解脱。
苏涣看著李寻欢离去的背影,长长地鬆了口气。
总算送走一个大麻烦。
他重新躺下,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,正准备再睡个回笼觉,耳边却忽然传来一阵喧譁。
街角处,几个泼皮无赖,正围著一个衣衫襤褸的少年,推推搡搡。
那少年身形单薄,怀中紧紧抱著一柄用粗布包裹的铁剑,低著头,一言不发。
可当他偶尔抬起眼时,那眼神,却像一匹被逼入绝境的孤狼,充满了冷厉与孤傲。
苏涣的眼皮,猛地一跳。
阿飞。
也就在他认出那少年的瞬间,一行冰冷的水墨小字,再次悄然浮现在他眼前。
【阿飞,为情所伤,沉沦半生。助其明辨是非,可开启神功以气御剑。】
苏涣脸上的表情,瞬间凝固。
他缓缓闭上眼,嘴里吐出两个字,满是绝望。
“……麻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