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仙剑》的版权有些曲折。
最初,是首都永遇乐影视文化艺术公司从湾岛大宇资讯手中获得了《仙剑奇侠传》的电视剧改编权。
但永遇乐並不具备拍摄製作的能力,於是寻求合作方。
2003年7月,永遇乐与唐人公司以及沪市益通文化传播公司正式达成合作,三方签署合约,分工明確:永遇乐提供从大宇资讯获得的改编权、益通文化负责报批手续,唐人公司则负责剧本撰写和实际拍摄製作。
有趣的是,唐人的总裁蔡一儂从来不玩游戏。
她是在网上搜索时,偶然发现了玩家自发撰写的,一份仙剑故事大纲,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。
她隨即与李国力导演商量,仅用三天时间就拍板决定,做这个项目。
从2003年底正式確定项目,到2004年3月开机,剧组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进行筹备。
剧本创作、场景设计、角色甄选、试拍……每一个环节都力求精益求精。
筹备期间,剧组甚至进行了完整的“试拍“,这在当时的电视剧製作中极为罕见。
现在是2003年中,晨星在国內电视剧行业的地位,远超唐人,魏晨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麻烦。
“贡叔,“魏晨打定主意,开口道,“你听说过《仙剑奇侠传》吗?“
“仙剑?“贡吉玖想了想,“湾岛那个电脑游戏?“
“对,rpg游戏、很火。“魏晨说,“有一群非常忠实的玩家,你帮我查一下——这个游戏的影视改编权在谁手里。“
贡吉玖皱起眉头:“电脑游戏?改编电视剧?魏总,游戏改编在国內还没有先例——“
“正因为没有先例,所以我们是第一个,“魏晨说,“你先查版权,其他的我来规划。相信我,等你看到剧本的时候,你会同意的。“
贡吉玖欲言又止,最终还是点了点头:“好,我让人去联繫大宇资讯,查清楚版权情况。但魏总,我得提醒你——“
“什么?“
“游戏改编风险很大,“贡吉玖说,“玩家对人物形象有固定的想像,拍出来不符合他们的预期,会被骂死。“
“我知道,“魏晨说,“游戏中的角色,转化为电视剧,眾口难调。但是我有特殊的信息渠道,你让编剧组去看看游戏的原剧情,等我给你拿出具体方案,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。“
贡吉玖半信半疑,但还是记下了。
三天后,贡吉玖带来了消息。
“《仙剑奇侠传》的版权情况摸清楚了,“他把一份传真放到桌上,“游戏版权在大宇资讯手里,影视改编权——目前还没卖出去。“
魏晨眼睛一亮,和原来的歷史不一样了:“没卖?“
“没卖,“贡吉玖说,“我联繫了大宇的版权部门,他们表示之前有几家公司问过,但都没谈到签约阶段。大宇那边对改编成电视剧很感兴趣,但条件是——“
“什么条件?“
“一是编剧必须由他们审核,不能改得面目全非;然后是游戏里的音乐要使用原版;第三——“贡吉玖顿了顿,“他们要参与投资,不少於20%。“
魏晨快速计算了一下,大宇要20%,意味著晨星最多只能占80%。
但以晨星现在的现金流(4500万),完全撑得起一部古装偶像剧的製作。
“压价,另外两条也不要轻易答应,“魏晨又想到了前世这部剧引发的官司——是真的官司,打上了法院。
“你去谈,电视剧版权必须明確,儘快把合同签下来。“
“好,“贡吉玖点头,“我去谈,但你得给我一样东西——“
“什么?“
“完整的项目方案,“贡吉玖说,“预算、演员阵容、导演人选、拍摄周期——全都要有。我要拿著这个去说服大宇,也要拿著这个去说服电视台预购。否则光凭游戏改编四个字,没人会掏钱。“
魏晨忽然冒出来一个想法,唐人之所以进行了试拍,恐怕也是因为无法说服这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