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余的乡亲们也都心知肚明。
红狗子比狼群更记仇。
狼群报復仇人,最多是灭了一家一户,若是红狗子,不但要灭你全家,谁沾上仇人身上的味,谁就是红狗子的眼中钉,手段残忍不分黑天白天。
也是因此。
当地流传著一句话。
不怕狼嚎,就怕狗哭。
这里说的狗,指的正是红狗子。
李大力紧锁眉头道:“支书,大队长,你们好事想不到我,这种倒霉事第一个想到我,我只有一个人一把枪,几十只红狗子我拿啥打?还不赶紧把民兵集合起来。”
此话一出,田广福和高大勇同时愣住。
高大勇迟疑道:“你答应帮忙?”
“屁话!”
李大力翻著白眼说道:“好像我们老李家,不在双榆树大队住著似的,红狗子这东西一旦尝到人血,彻底没有理智可言了,赶紧召集民兵,把大队的那些傢伙全都给我搬出来。”
红狗子的可怕之处在於,比狼群更有组织度。
狼群里的狼王一旦被打死,剩下的狼都会望风而逃。
即便有几只铁桿的狗腿子,也酿不成什么大的麻烦。
红狗子则不一样。
红狗子没有王这种称呼,一般是由几头经验最为丰富的红狗子担任集体首领。
换言之。
即使李大力打死了红狗子群里经验最丰富,体型最大的红狗子,狗群仍旧不会溃散。
有经验的猎人碰到红狗子寧可绕著走,也绝不敢主动对它们开火。
现在的问题是红狗子已经杀到了家门口,后天,宋文娟就要带著孩子过来。
万一那个时候,红狗子继续在屯子里祸害人。
谁能保证李家不会被红狗子给盯上?
“快……快去召集民兵,大力答应带队了!”
田广福面容亢奋地扯著喉咙大吼大叫,命令大队民兵马上来队部门口集合。
高大勇反倒一脸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模样。
按他对李大力的了解,这瘪犊子没事都得起浪。
求李大力帮忙消灭这些红狗子,李大力还不得狮子大张口,狠狠地从大队身上咬下一块肉。
岂料。
李大力答应得痛痛快快。
“大力,你可一定要小心,这群红狗子见了血一个比一个疯。”
“娘,就因为这群红狗子见了血,我才不能不管。”
眼瞅著老太太那副心有余悸的模样,李大力唯有儘量安抚母亲。
只要部署得当小心应对,就有机会消灭这群红狗子。
见过血的野兽必须要消灭,甭管你是红狗子还是大老虎。
同时。
这件事情对李大力来说,又未必是什么坏事。
公社方面陪著县里的工作人员,挨个大队张贴告示,派人进山寻找四个老鬼子的踪跡。
出了这档子事,乡亲们怕是都得打退堂鼓。
即使县里悬赏给的再高,將自行车改成摩托车,也还是会让大量的老百姓望而却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