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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家寧成了老师,家兴成功考上大学

“林晓薇,好名字。”家寧说。

那个女生坐下来,脸还是红的。她低下头,看著桌上的课本,嘴角偷偷翘了一下。

家寧把点名册放下,拿起语文书,翻到第一课。第一课是朱自清的《背影》。她开始读。

“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,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。”

她读得很慢,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每个字都送进了教室的每一个角落,送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。她读到父亲爬月台买橘子的那段,声音有些发抖。

“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,穿著黑布大马褂,深青布棉袍,蹣跚地走到铁道边,慢慢探身下去……他用两手攀著上面,两脚再向上缩;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,显出努力的样子。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,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。”

她停下来,喝了一口水。水是凉的,从喉咙流下去,流到胃里,胃凉了,手凉了。

“这一段,大家回去背下来。下周一检查。”

下课铃响了。学生们收拾书包,站起来,准备走。教室里一片嘈杂,椅子腿刮地面的吱嘎声,书包拉链的刷刷声,水瓶盖拧开的咔咔声,还有人在喊“等一下,我的笔掉了”。

“等一下。”家寧说。声音不大,但学生们都听到了,都停下来。教室里安静了,连掉在地上的笔都能听见。

“我说一件事。我小时候,在永春的山里长大。我阿公从缅甸走回泉州,走了三年。他走的时候腿瘸了,耳朵聋了,但他从来没有说过一个『苦』字。他说,路是走出来的,不是选出来的。你选了这条路,就要把它走到底。走到底了,路就通了。走不通了,换一条路,继续走。不要停。停了就再也走不动了。”

她把手伸出来,在学生们面前翻了翻。手是白的,细的,指甲修得整整齐齐,没有茧子。但在她的手掌心,有一条很细很细的疤,从生命线的中间横穿过去,像一条乾涸的小溪。那是她小时候在永春被柴刀划的。她上山捡柴火,柴刀从手里滑了,刀刃划过她的手掌心,血一下子涌出来,红红的,热热的,滴在地上,滴在枯叶上。她没有哭。她用布条把手缠住,继续捡柴火。柴火捡完了,背回家,堆在灶台旁边。陈阿圆看到她的手,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,抓住她的手,用嘴对著伤口吹气——呼呼呼,凉凉的,痒痒的。

“后来我考上了泉州一中,坐在你们现在坐的这个教室里。我那时候的语文老师叫林国栋。他教了我三年。他告诉我说,陈家寧,你是读书的料子,你要好好读。他说,你阿公走完了他的路,你阿妈走完了她的路。现在轮到你了。你要把这条路走下去,走出你的样子来。”

她把书合上,拿在手里。书是蓝色的封面,上面印著“语文”两个字,字是白色的,行书,笔锋凌厉,有骨有肉。

“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学生时代。现在轮到你们了。你们的路,才刚刚开始。不要怕路远,不要怕路难。路是走出来的,不是选出来的。”

没有人说话。教室里很安静。安静得能听见窗外的鸟叫,嘰嘰喳喳的,像一群在开会的麻雀。安静得能听见远处操场上体育老师的哨子声,嗶——嗶——嗶——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扑通,扑通,扑通。

“下课。”

一九八七年夏天,家安的“林家货运”生意越来越好了。他从一辆货车变成了两辆——又买了一辆二手的,白色的,车头是方的,挡风玻璃没有裂缝,没有胶带,没有划痕。这辆车比他那辆好多了,发动机的声音小,油耗低,座椅舒服,方向盘轻,离合松,油门灵。他开起来的时候感觉很不一样——不像在开一辆车,像在开一艘船,在海面上滑行,丝滑的,不带一丝顛簸。新请了一个司机,叫阿强,三十多岁,漳州人,开车技术很好,从来不超速、不闯红灯、不疲劳驾驶。他以前在部队开过车,在云南的山路上练出来的,弯道技术一流,方向盘在他手里像一根筷子,想怎么转就怎么转,精准得像一把尺子。家安让他跑短途,泉州到厦门、泉州到福州,当天来回。自己跑长途,泉州到上海、泉州到广州、泉州到bj。

他去了一趟bj。从泉州到bj,两千多公里,开了三天两夜。他一个人开,累了就在服务区睡一会儿,醒了继续开。他路过福建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河北,跨过了六七个省,穿过了无数个城市、无数个村庄、无数个隧道、无数座桥樑。他看到了不一样的山——浙江的山是绿的,矮矮的,圆圆润润的,像一个个绿色的馒头,一座挨著一座,挤在一起,像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吃饭。山东的山是青的,高高的,瘦瘦的,像一根根插在地上的剑,直直地指向天空,像是要把天捅个窟窿。河北的山是灰的,粗糙的,光禿禿的,像一堆堆被废弃的矿石,山上没有树,没有草,只有石头,石头,石头。

他看到了不一样的平原——江苏的平原是一望无际的,平的像一块巨大的案板,案板上切著方方正正的田块,田块里种著水稻、小麦、油菜花。油菜花开了,黄黄的,一大片一大片的,像金色的海洋。风吹过来,油菜花翻起了波浪,一波一波的,从这头推到那头,从那头推回来,像大海,但比大海安静。河北的平原也是平的,但这里的平跟江苏的平不一样,这里的平带著一种苍茫的、灰扑扑的、像旧照片一样的顏色。地是灰的,天是灰的,连空气都是灰的。庄稼已经收割了,田野里只剩下短短短短茬茬的秸秆,像剃过的头髮。秸秆茬子在风里微微地摇著。

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人——浙江人说话像唱歌,嘰嘰咕咕的,一句都听不懂。他们在服务区卖粽子,用竹叶包的,三角形的,里面是糯米和肉,还有咸蛋黄、板栗、香菇。他买了一个,咬了一口,糯米的软糯,肉的咸香,蛋黄的沙糯,板栗的甘甜,香菇的鲜美,在嘴里炸开了。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粽子。山东人说话像吵架,声音大得像打雷。他们请他吃饭,给他倒水,帮他指路。他们把热腾腾的饺子端到他面前,说“兄弟,趁热吃”,他吃了,烫得嘶了一声,但咽下去了。饺子是韭菜鸡蛋馅的,皮薄馅大,一口咬下去,汁水溅出来,烫得他舌头都麻了。他看著那些山东人,他们的脸被太阳晒得黑红,额头上全是汗,笑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。他想起了永春的乡亲们。他们的脸也是黑红的,额头上也是汗,笑起来也露出白白的牙齿。

到了bj,他把货卸了,收了运费,没有急著走。他把车停在路边,坐在驾驶室里,看著这座城市。bj很大,比泉州大得多,比上海大得多,比他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大。天安门广场很大,大得能装下整个永春达埔村。故宫很大,大得他走了半天都没走完。长城很大,大得从山脚爬到山顶要走一个多钟头,大得从山海关到嘉峪关要走上万年。他站在长城上,手扶著城墙,看著远处的山。山一层一层的,密密匝匝的,一重一重的,像一幅没有尽头的画。画里有雾,雾里有山,山里有树,树里有鸟。他看不见那些鸟,但他知道它们在。

他蹲在长城上,手摸著城墙上的砖。砖是青色的,粗糙的,被几百年的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的。他把手指伸进一个坑里,坑很深,手指够不到底。这个坑是谁留下的?是几百年前的一个士兵留下的吗?他在城墙上站了很久很久,手握著长矛,看著北方的敌人。敌人的骑兵在草原上奔驰,马蹄声如雷鸣,刀光如闪电。但那个士兵没有后退。他站在城墙上,像一根钉进石头里的钉子,拔不出来。他的手汗滴在砖上,一滴一滴的,滴了几百年,滴出了一个坑。那个坑在砖里面,在墙里面,在长城的身体里面,在歷史的骨头里面。

他站起来,转过身,走下了长城。在长城脚下,有一个卖纪念品的小摊,摊主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,戴著草帽,脸上全是皱纹,牙齿缺了好几颗。摊上摆著各种小东西——长城模型、毛主席像章、京剧脸谱、摺扇、玉佩、葫芦、核桃。家安在这些东西里看了看,拿起一个小葫芦。葫芦很小,只有拇指那么大,黄色的,皮上有一个小小的疤,像一颗痣。

“多少钱?”他问。

“一块。”老头说。

家安掏出一块钱,放在摊上。他把小葫芦塞进口袋里,拍了拍口袋。他想把这颗葫芦带回去给家兴。家兴小时候最喜欢葫芦,在永春的时候,他在院子里的龙眼树下种过一棵葫芦。葫芦藤爬满了架子,开著白花,结了许多小葫芦。他每天放学后蹲在架子下面看葫芦,看它们从绿色变成黄色,从软变硬,从光滑变得粗糙。他把葫芦摘下来,晒乾,在上面画画。他用毛笔在葫芦上画了鸡、鸭、牛、羊、猪、狗,画得不像,歪歪扭扭的,但家兴很喜欢。那些葫芦后来去哪儿了?他记不清了。大概在搬家的时候弄丟了,大概在某个角落里落满了灰,大概被老鼠啃了,大概在岁月的长河里沉了底。

家安从bj回来的时候,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。给陈阿圆带了一件羊毛衫,大红色的,领口绣著金色的花。给家寧带了一支钢笔,英雄牌的,笔尖是金的,上面刻著一条龙。给家兴带了一个葫芦,就是他在长城脚下买的那颗小葫芦。给林清石带了一瓶二锅头,红星牌的,五十六度。他走进铺子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,柜檯上的煤油灯已经点著了。陈阿圆站在柜檯后麵包金枣,手指在金枣和报纸之间翻飞著。她听见脚步声,抬起头,看见了家安。他站在门口,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,夹克上有灰、有油渍、有汗渍。他的脸黑了,瘦了,颧骨高了,眼窝深了。他的头髮长了,盖住了耳朵,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。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,眼白髮黄,布满血丝。

他从口袋里掏出那瓶二锅头,放在柜檯上。瓶子是绿色的,商標是红色的,上面印著“红星二锅头”几个字。陈阿圆看著那瓶酒,看了很久,拿起来,放在柜檯下面,放在陶罐旁边。她没有说好,也没有说不好,没有说谢谢,没有说辛苦了。她拿著那瓶酒,放在柜檯下面,就完了。家安看著她放那瓶酒,看著她把酒瓶放在陶罐旁边,看著她的手在陶罐边沿停了一下。

他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小葫芦,放在家兴的手心里。家兴低头看著手心里的葫芦,葫芦很小,拇指那么大,黄色的,皮上有一个小小的疤,像一颗痣。他把葫芦举到煤油灯下照了照,葫芦在灯光下泛著暗暗的光,像一块被磨光滑了的石头。

“哥,这是给我的?”

“给你的。在长城脚下买的。”

家兴把葫芦攥在手心里,攥得紧紧的。

一九八八年秋天,家兴考上了大学。不是泉州师范学院,是福建农林大学,在福州。他学的是园艺,就是种果树、种蔬菜、种花。他报到那天,家安开著货车送他去。货车是那辆白色的,车头是方的,挡风玻璃没有裂缝。家兴坐在副驾驶,背著那个蓝布包袱——就是家寧当年用过的那个,蓝布已经洗得发白了,边角磨出了毛边,绣在上面的那朵梅花只剩下几根粉红色的线头。包袱里装著几件换洗衣裳、那本帐簿、那把梳子、那枚铜板,还有苏阿梅给他织的那件大红色毛衣。毛衣已经小了,穿不下了,但他还是带上了。

他要把这件毛衣带在身边。像他阿公带著那颗糖一样。含了一辈子,咽了一辈子,甜了一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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